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置换预先投入大连耀皮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者“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耀皮玻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大连耀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841,00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6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833,052.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166,945.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上会师
报字(2025)第 1715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到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号 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 28,830.99 18,830.99 18,830.99
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2 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 9,964.50 9,490.00 9,490.00
工艺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679.01 1,679.01 1,195.70
合计 40,474.50 30,000.00 29,516.69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大连耀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耀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830.99 万元,采取货币方式对大连耀皮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大连耀皮注册资本,用于大连耀皮募投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大连耀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9,145 万元增至人民币107,976 万元。
上述增资款进行专项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大连耀皮、专户存储银行和保荐人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使用情况。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全资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13604838058T
法定代表人 沙海祥
成立日期 1992/12/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9,145 万元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 5 号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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