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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26:10 股吧网页版
金开新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与毕马威华振签订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
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毕马威华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
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24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张楠,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于 2003 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华,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于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于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于 2021 年及 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2025 年金开新能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不存在需要咨询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2.意见分歧解决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以处理项目组成员之间或项目组成员与毕马威专家之间或项目合伙人与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给出的咨询意见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毕马威华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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