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怀芳)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战略实施、生产经营、财务规范、审计师选聘与履职、信息披露等,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怀芳,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
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所所长、上海六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学副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 9 次,以通讯方式参与;出席 2 次股东大会;参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 6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6 年 1 月 26 日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事项,与
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关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 2024 年以及 2025 年度,公司对其汽车销售业务收入
确认方法,即总额法与净额法的选择问题,多次与公司管理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首先,收入确认问题。要求公司管理层本着谨慎、合规之原则,进行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其次,针对 2024 年部分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总额法更改为净额法的现象,与管
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要求履行职责,核实 2025 年度其余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方法问题,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谨慎原则,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
第三,资产减值问题。并对其部分汽车 4S 店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与会计师进行
了沟通。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除了利用参加会议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发放情况外,还实地走访了公司 2 家分公司,分别是危化市场调研会、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通过实地调研活动,一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模式,同时也针对下属子公司
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5 年,参加了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2025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