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怀芳(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罗丹及董事李劲彪。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沟通及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 2024 年年报预审工作沟通会。
2025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听取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 2024 年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6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
(一)专项审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中,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全面的专项审议。委员会事前查阅了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差错产生的原因、更正的依据、涉及的具体会计科目、金额及更正后的财务影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对差错更正的合理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了严格核查。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系对过往财务核算中出现的疏漏进行的规范修正,差错产生原因真实、合理,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更正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依据充分、会计处理方法恰当,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已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了详细披露,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完整、及时。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实施了持续、审慎的监督与评估。经综合评议,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自受聘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以严谨审慎的态度执行审计程序,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真实、结论客观,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根据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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