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官峰、陆军荣,董事:孙怡宁 3 名成员组成。官峰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沟通及审阅事项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有 6次沟通及审阅事项,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1、2025 年 1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一次会议,与公司
管理层就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有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作了指导与沟通
2、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二次会议,与公司
管理层就 2024 年年报审计结果和意见与年审会计师作了指导沟通。
3、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三次会议,审阅并
同意 2024 年年报、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支付审计机构 2024 年度报酬等事项。
4、2025 年 6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同意 2025 年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5、2025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五次会议,审阅并
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阅
并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履职中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2025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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