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1年正式成立,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上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5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 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名。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6 月 5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递交董事会
审议;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上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根据审计准则要求,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上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的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和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6月 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2026 年2 月3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听取了上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介绍,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上会进行了充分交流,双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3、2026 年 4 月10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
会计师关于 2025 年年报审计报告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上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的汇报,就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相关报告提交时间。
4、2026 年 4月 22日,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公司审计机构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