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5-00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4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董事戴丽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044,887,85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38,654.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和戴寅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 2025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4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 250 万元(含财务报告
审计 190 万元和内控审计 60 万元)作为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25 年度的审计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兑付管理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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