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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3 10:22:50 股吧网页版
新华传媒: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健全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现行的《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各公司。

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股份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公司。

第三条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应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公历起讫日期划分会计期间,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编制财务报告,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第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第二章 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及权限

第六条 公司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以保证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根据《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公司的总裁、副总裁等高管人员的财务管理权限,以更好履行职责,确保财务会计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 公司对所属主要子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委派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三年,必须进行轮岗;具体委派人员范围详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的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职能部门,应按照赋予的职责,履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第三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设置财务总监,协助财务负责人开展对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运行管理、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规模及管理要求,设置会计机构、按照职责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以及精简高效原则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必须明确财会部门职能和职责,制定财务部门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工作职责和业绩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财会人员上岗具备财会专业知识,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五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七条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会计制度具体按照《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会计核算基础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设置会计核算流程,建立和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必须建立适应管理要求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统一成本和费用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收支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账务核对和各类财产盘点制度,每半年或每年末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账务核对和各类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六章 财务预决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每年必须根据制度要求,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财务预算主体应覆盖企业全部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各级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财务预算是全面预算的归结。预算以利润预算为中心,包括收入预算、投资预算、成本和费用预算、其他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资产负债及净资产预算、国资预算等。

第二十五条 财务预算编制时间为上年四季度开始,按规定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审批部门批准后在次年一季度内下达执行。各预算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月度进行分解,下达所属各部门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必须加强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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