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总裁应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其正常工作不受干预。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聘任前应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
总裁因离职缺任的,缺任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总裁的职责。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四条 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并按年度经营计划自主开展工作;
(四)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
(九)根据董事会授权范围,总裁有权按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经营计划决定、
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
(十)董事会授予经营管理层每年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投资(不含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其中就单一项目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的 25%。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制度的,应依照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十一)在权限范围内调拨公司资金,审批资产采购、费用支出等;
(十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负责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人事管理,重要人事安排需听取董事长和党委意见。
(十四)负责制订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分工与目标、员工晋升、薪酬、奖惩等制度并组织执行。
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集体合同等相关规定和协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其中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工会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
(十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六)可以向董事会推荐专业顾问和就解决经营、管理问题聘请专家顾问。
第五条 总裁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需要适时组织草拟(包括修订)与经营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若需)。
第六条 总裁可授权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部分职权。
经营管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协助总裁工作,并对总裁负责;
(二)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者工作;
(三)在总裁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裁建议的权利;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裁;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者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裁建议的权利;
(八)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总裁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审批、管理本公司日常经营、资产运作以及成本费用开支,在经营计划或者预算范围内由总裁自行决定。但重大法人财产的处置和预算内大额固定资产购置 50 万以上事项、大额度的公司对外支付 500 万以上须由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共同联签实施。
第八条 公司本部职能部门正、副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向控股、参股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如涉及)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先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形成意见后,再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形成决议。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分级管理进行任免。
第九条 总裁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向董事会提交明确具体的提案。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会议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研究并决策公司董事会授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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