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华刚)
本人作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 1973 年 12 月出生,性别男,浙江大学本科学历,澳门大学银行及金
融 MBA,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保荐代表人;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惠州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参加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袁华刚 4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袁华刚 1 0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日常履职情况
(一)现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参阅公司不定期提供的通讯,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身投资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逐项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除现场参与公司各项会议,还主动到公司与董秘就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在教材内容风险防范、书店业态融合发展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二)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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