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18:11:40 股吧网页版
百联股份:百联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5-025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名称相关表述。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表(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及变更办法依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执
行。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