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百联股份”) ,系于 1993 年 12 月 31 日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
委批字(93)第 1342 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财贸(93)第 317 号文、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
(93)121 号文批准,采用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A、B 股分别于 1994 年 2 月 4 日和 199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核)准,本公司分别与母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原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2 年 9 月已经工商注销,以下简称“原百联股份”)签订了《关于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书》,公司向百联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八佰伴”)36%股权
和上海百联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百联股份,2011 年 8 月完成了上
述重大资产重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72,116,442.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722,495,752.00 元。
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名称由“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百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27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百联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672,36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03 元,百
联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中环”)49%股权和百联集团上海崇明
新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明新城”)51%股权评估作价后投入。2016 年 5 月,上述发行完成后,
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784,168,117.00 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综合百货、连锁超市、专业连锁等零
售商业。
百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
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
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
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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