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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2:39:23 股吧网页版
茂业商业: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26 年-2028 年)

为健全和完善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考虑因素

1、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外部融资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4、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规划的原则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2、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三、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由股东会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
证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充分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董事会提出的分红预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董事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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