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丹:1970 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律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从专业 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形。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表示同意,未出现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郭 丹 6 6 5 0 0 否 1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均发表了 明确的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 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听取人力资源部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审查方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
2024 年 3 月 22 日 核的汇报》 酬考核采取的兑现原则、计算
讨论《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标准以及特殊奖励的测算依
据。
2.2024年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7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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