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宁波大红鹰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5 月 23 日变更为现名)系于 1992 年 9 月 14 日经宁波市经
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2]17 号《关于同意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200704803899K。1994 年 2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5,432.2747 万股,注册资本为
45,432.2747 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和义路 109 号 2 层、11-12 层。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控股公司服务;融资租赁业务;典当业务;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商品贸易;房产出租;特殊资产业务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5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计提、担保业务准备金提取、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应收款项减值、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担保业务准备金和收入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1000万元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或总资产的10%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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