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何彬)
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彬,男,1979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期间
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刑民专家库专家,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
遵守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亲自出席所有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文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凭借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并在表决时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
2025 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 2025 年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召集召开了 1次委员会会议,核查了高管 2024 年薪酬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考核指标执行中相关数据运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组织研讨了公司高管2025 年考核指标设定,优化了考核维度和指标权重的设置,进一步提升了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导向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 年该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列席了所有会议,认真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切实履行对公司运营的监督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对相关材料的充分了解,审慎地作出了独立且客观的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未行使相关制度所赋予的权限,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针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文件资料,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必要沟通,督促其严格按既定审计计划推进工作。同时就相关议题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效讨论,严谨发表法律方面专业意见。列席了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充分利用会议机制保持与事务所的沟通,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将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等作为重要沟通平台,珍视每次与投资者互动的机会,确保其合理诉求获得
充分关注与及时反馈。2025 年度,本人参与 2 次股东大会及 1 次网
上业绩说明会。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事务,密切关注媒体有关报道;在决策环节,对每项审议议案均进行独立审慎判断,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除亲自出席各类会议
外,还通过参加现场调研、与员工访谈(走访公司融合馆,并与员工交流门店客流、销售等情况)等途径,深入了解一线运营动态、公司战略推进进展,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同时,本人积极运用法律专长、专业经验及相关诉讼案例,针对业务风险防控和诉讼案件处理,以及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建议。
公司全力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实地调研等,并向本人发送董监高通讯,涵盖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规范及辖区监管通报等学习内容,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还安排了证监局、上交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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