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拟签订本次《金融服务协议》。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500,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500,000 万元
自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有
协议有效期 效期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止。
存款利率范围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政策执行。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且原
贷款利率范围 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
同期贷款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后,财务公司将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合作不存在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7,083万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25,642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L3MXB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 号 3
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 施白桦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8 日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
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
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
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
员单位票据承兑。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与 持有财务公司 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
上市公司关系 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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