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1971 证券简称:中楚物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中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湖北中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楚物业”或“公司”)于 2017年 8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自挂牌以来,中楚物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并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优化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发证券自担任中楚物业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始终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定期对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引导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因中楚物业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广发证券充分沟通,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与承接督导事项的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达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与长江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并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长江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19-018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与广发证券签署《湖北中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并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与
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前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导议函之日起生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各方协议即日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股份产生任何影响。
湖北中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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