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5
证券代码:834216 证券简称:德康莱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公司整体业务进行转型。原有的职业卫生的检测、评价等业务逐步变更为旅游开发业务,因此原有的部分生产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为进一步优化利用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出售,受让方为北京德康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固定资产的交易价款以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勤永励评字(2019)第 12078 号《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准,即人民币 540,153.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5,359,026.34 元,期
末净资产总额为 17,235,828.11 元。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为 2,570,894.76
元,仅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7.27%,因此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与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德康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 号 B 座 201-3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 号 B 座 201-3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
实际控制人:王辉
主营业务: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生产及研发设备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 号 B 座 201 室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产权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勤永励评字(2019)第12078 号《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拟交易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540,153.00 元。
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评估方法为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假设:
1、除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假设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3、本次评估以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假定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与完成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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