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1 19:58:30 股吧网页版
上交所受理!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K图 600837_0]

K图 601211_0]

  2月11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公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相关终止上市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将在受理海通证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如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海通证券在公告表示,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A股股票将在刊登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同日晚,国泰君安发布《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参与换股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因海通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尚需一定时间,国泰君安在相关程序均完成后方可开始实施换股。

  国泰君安表示,海通证券A股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海通证券A股股份届时将按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国泰君安向海通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的A股股票在完成新增A股股份登记手续后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