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伏波作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伏波,男,1962 年 6 月出生,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部总监、代办股份中心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上海顺风绿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优波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优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益得服仁(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无锡大学
科技园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益心一亿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旻投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扬州顺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顺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我确认在任职期间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董事会 两次未亲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9 9 3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到公司现场参加 2025
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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