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修订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附件:《公司章程》 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维护四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制订本章程。 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
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新增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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