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独立财务顾问”或“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动力新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8,097.8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1 年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划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动力新科 - 28,954.26 不适用
价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划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2 “智慧工厂”项目 上汽红岩 87,339.13 74,165.96 2022 年
3 “新一代智能重卡”项 上汽红岩 104,021.50 94,977.66 2027 年
目
合计 198,097.88 -
注: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上汽红岩”。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议案》,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总额及投入明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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