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5-070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裁定受
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根据上汽红岩管理人与债务人召开的遴选重整投资人评审会议,确定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本项目重整投资人。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7),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吉物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
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0),重庆五中院出具(2025)渝 05 破 282 号《决
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详见公
司 2025 年 9 月 3 日和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临 2025-05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报名延期的公告》(临 2025-062)等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上汽红岩管理人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网发布了《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24 时,上汽红岩管理人仅收到 1 家联合体意向
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查。该联合体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组成,其已按招募公告要求足额缴纳报名
保证金并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向上汽红岩管理人提交经其确认的《重整投资方案》。
上汽红岩管理人与债务人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召开遴选重整投资人评审会议,并正
式确定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本项目重整投资人。
《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公告》的全文详见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上汽红岩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汽红岩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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