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出席股东会并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补选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本人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大健康与数智财务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委会委员。重点研究领域是公司治理与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是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我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即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我出席了 3 次会议,并在会前、会中和会后积极与公司保持沟通,审议会议材料并参加会议审议情况;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次董事会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我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
议,我出席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我出席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4 次,我出席 4 次。
2025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控管理等情况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积极提出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反对和弃权等异议。
2025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工作期间能够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并在现场工作中与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保障了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主动关注行业和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5 年,公司发动机实现销售 17.83 万台,同比增长 22.32%,发动机业务快速增长。202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因资不抵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裁定受理了对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上汽红岩重整,其中:公司出资 6.66 亿元,预计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 14.66%
股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裁定批准了上
汽红岩重整计划。重整后的上汽红岩将成为公司参股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自 2025 年 12 月起,上汽红岩财务报表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经审计,本次上汽红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事项由此产生的一次性股权处置收益为 35.32 亿元,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72 亿元(上年同期为-19.99 亿元),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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