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八)1、(2)所述,新动力科技之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汽红岩”)2024 年度净亏损为人民币 219,000.2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汽红岩的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89,224.3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7,345.47万元。上汽红岩作为被告涉及多项未决诉讼,并有多项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 202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4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公司结合上汽红岩经营状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扭转重卡业务困局,一是收敛产品线,聚焦盈利订单,努力开拓重点市场;二是强化预算和成本管控,努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清欠,增收节支,积极与银行、供应商、经销商等沟通,努力维护产供销等
业务体系稳定性;三是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7 月裁定受理对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后,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汽红岩重整工作,以化解其债务风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裁定批准了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起,上
汽红岩财务报表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化,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的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19 日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 6.66 亿元与联合体其他各方一起参与上汽红岩重整,公司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股权比例预计为 14.66%。目前,上汽红岩正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本次上汽红岩重整将有利于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上汽红岩发展,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缓解公司经营压力。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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