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
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
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其支付年度报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 万元(不含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限额内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其支付年度报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不含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限额内协商确定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召开沟通会议和发出督促函等方式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二
次会议,与会委员听取了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与会委员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及《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为公司2026 年度年报等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6 年,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审计意
见充分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德勤华永以此为基础出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并编制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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