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6-011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汽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重庆机电持有本公司 12.67%的股份,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本公司董事及上汽集团董事任职等原因,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发动机)、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增压器)、安吉租赁有限公司、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为本公司关联方(以上统称为“上述关联方”)。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关联方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和服务等,属日
常采购;向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和服务等,属日常销售;上汽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本公司有关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中间业务等业务。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汽集团签订了《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及土地租赁框架协议》,与上汽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重庆机电签订了《业务框架协议》(以上统称为“上述框架协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采购零部件和销售发动机、生产服务、房屋土地租赁、金融服务等,属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和 12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 2025 年度第
六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
司与上述相关关联方 2026 年上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按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批准执行中。
结合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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