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我当选为公司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是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背景,在任职前我已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我全部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主动了解情况,审阅会议资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年度我应出席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时间冲突,我未能出席。
作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我参加三次审计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本年度我对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考察,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线上方法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过多次沟通。
公司其他董监高、董秘办,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对我的工作均给予了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保持在适度合理范
围, 2024 年度预计发生额 2,300 万元,实际发生额 1,055.40 万元(含税)。公司
通过规范运作建设,对关联方的依赖性逐步减弱,独立性得到增强。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高管的聘任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并重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我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示同意。我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业绩预计亏损
数与实际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同意该续聘事项。
(五)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44 次。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涵盖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参与了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各定期报告所涉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表示同意。
(六)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内控工作要求,公司在 2024 年继续保持基本全覆盖的内控实施范围,各内控主体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内部控制手册》、按时进行内控抽样测试。公司审计法律部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执行部门,从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测试频率等方面着手,配合各内控主体有序推进内控体系发展。本年度,公司未发现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
(七)关于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时曾承诺,本次受让的股份在 36 个月内不减持,报告期内履行了承诺。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因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并新成立了各专门委员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7 次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平稳,各成员勤勉尽责,全部出席了应出席的会议。
(九)关注向控股股东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30,350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 1.86 元/股,募集资金 56,4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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