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1 23:03:21 股吧网页版
金煤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关于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5)第 1070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2025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6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或“会计师”)对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煤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核查程序仅限于回复提及的程序,未对 2022 年、2025 年1-6 月财务报表审计,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
及 2025 年 6 月末。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2、关于经营情况

2.1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3,381.93 万元、86,107.57 万元、76,991.79 万元和 47,344.14 万元,其中乙二醇产品收入分别
为 49,633.05 万元、46,508.37 万元、48,677.87 万元和 32,584.72 万元,草酸
产品收入分别为 36,477.78 万元、31,525.46 万元、24,785.13 万元和 12,807.99
万元,其他产品收入分别为 6,540.85 万元、7,557.30 万元、2,818.79 万元和1,461.39 万元。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50%、-22.90%、-23.09%和-4.46%,其中乙二醇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6.36%、-71.72%、-51.05%和-0.23%,草酸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5.22%、44.95%、32.07%和 35.57%,其他产品
毛利率分别为 31.71%、-5.51%、-25.42%和-3.88%。3)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298.38 万元、-39,295.50 万元、-30,751.25 万元和-7,280.74 万元,202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34.89%,截至报告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合计28,979.49 万元。4)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拟扩建的年产 10万吨草酸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1,841.24 万元。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包括宁波申能贸易有限公司等贸易商客户。

请发行人说明:(1)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各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其他产品的具体内容及业务模式,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变化、产能利用率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草酸和其他产品的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公司相关应对措施;(2)结合产品单价及成本、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与市场价格比较等,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乙二醇产品和其他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为负的主要影响因素,持续生产销售负毛利产品的合理性,草酸产品和其他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3)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报告期各期亏损的具体原因,量化分析相关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年产 10 万吨草酸项目的建设进展及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结合该项目的预计效益及折旧摊销情况、2025 年最新一期业绩实现情况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5)通过贸易商销售产品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金额及占比的变动情况,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报告期内新增等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金额与客户规模的匹配性,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贸易商客户及收入确认及收入截止性测试的核查程序、比例、结论。

回复:

一、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各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其他产品的具体内容及业务模式,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变化、产能利用率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草酸和其他产品的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一)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各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