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绩效考评办法
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工作要求,为完善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顺向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为《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 考评原则
2.1 追求业绩,崇尚创新,鼓励协同,恪守诚信
2.2 责、权、利相统一
2.3 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2.4 评价结果与薪酬分配、职务聘解、职业发展相挂钩
3 管理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评办法、负责经理层成员绩效方案的拟定及实施操作事项,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开展绩效评价具体工作。
3.2 经营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绩效指标实绩相关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3 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经理层成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包括:
审查绩效考评办法、年度及任期绩效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建议。
3.4 董事会负责审定经理层成员绩效考评办法、年度及任期绩效方案及考评结果。
4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主要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组织绩效目标,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及经理层成员分工形成。
绩效指标分为任期指标及年度指标。任期指标是指一个聘期内的绩效指标;年度指标一般指会计年度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量与定性指标结合,逐人编制确定,并明确主要指标。
绩效指标通过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考核指标、指标权重、目标值、计分方法等内容。经理层成员应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5 绩效管理流程
5.1 责任书签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拟定任期及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定任期及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董事会审议后,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在任期初或年末年初开展。签约甲方一般为评价主体。
5.2 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一般在次年上半年进行;任期绩效考核一般结合聘任期限,于届满当年进行。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人力资源部收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听取评价主体意见,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后,形成绩效考核结果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3 绩效反馈
绩效结果决定后由评价主体反馈经理层成员。
5.4 绩效评价结果报告与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经理层成员绩效评价依据、完成情况及实 际考核结果。
6 考评结果
绩效结果由综合评价结果和业绩考核结果组成。综合评价结果使用等级制,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业绩考核结果使用等级制,分为 “AAA、AA、A、B、C”五档,业绩等级对应得分如下:
业绩指标得分 95 分及以上 [90-95) [85-90) [80-85) 80 分以下
业绩评价结果 不高于 AAA 不高于 AA 不高于 A 不高于 B C
业绩考核结果为 C,则考核不合格;绩效指标得分低于 70 分,则未达到完
成底线。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70%,则未达到完成底线。
综合评价结果主要基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履职态度、能力等综合判 定。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则综合评价结果不得为“称职”及以上。
7 结果应用
绩效考评结果与经理层成员薪酬和选聘挂钩。
8 附则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相关监管要求修订,若后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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