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 版)》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由白云霞独立董事、程林独立董事、张卫东独立董事
3 名委员组成,白云霞任主任。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文
件,取消监事会,监督职能整合至审计委员会,同时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现由白云霞独立董事、程林独立董事、张卫东独立董事、孙志祥独立董事、高银波职工董事 5 名委员组成,白云霞任主任。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以及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经审核,公司支付给天健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相符。
报告期内,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需关注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部分委员现场参与审计事项的开展,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聘任财务负责人发表意见
2025 年 10 月,董事会完成换届,聘任了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阅了
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履历及相关材料,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评估风险管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重点风险项目年度计划、重点风险的管理策略和应对方案。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层的统筹部署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确保了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有序运行,有效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均正常召集召开,未出现需要审计委员会特别提议召开召集的情形。
(九)监督董事、高管履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
均忠实、勤勉履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