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于伟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于伟霞,女,1977 年 7 月出生,青岛大学高分子材料本科、东华大
学管理经济学硕士。
曾任上海亚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钧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华大学校友基金会投决会委员,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听取董事、高管、审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实地了解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11
次。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互动平台等渠道了解市场关切;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和 ESG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战略和 ESG 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所有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和 ESG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充分了解年报审计过程中有关程序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同时,在定期报告、季度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义务,强化守法合规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充分听取董事会和经理层等相关人员意见后,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一贯性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以及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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