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立军)
本人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独立公正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夏立军,男,1976年生,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2023年期间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兼任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市审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人才计划。兼任同济科技、振华重工(600320)、瑞科生物-B(HK2179)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沟通、视频会议、电话及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了高频、深入的日常沟通。除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外,本人还利用其他工作时间,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积极配合支持,不仅及时、详实地提供相关备查资料,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更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改进。切实保证了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防范及监督制衡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审计成果,并结合公司当期业务发展和内控运行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建议。根据资本市场内控监管动态,本人对内部审计机构提出两项督导要求:要主动对标证监会及交易所最新自律指引与典型案例,推动内审评价标准与外部监管要求同步升级;对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管理建议,要牵头建立专项跟踪台账,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通过持续的沟通和督导,推动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风险防范屏障。
报告期内,公司依规完成年度审计机构的更换。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其在公司所属行业领域的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安排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事务所及团队提出要求:进一步充实审计团队,增配具备行业经验的专业审计人员;深入掌握公司业务实质,夯实审计工作基础;恪守独立、客观、公允原则,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规范执业,严把审计质量关。通过双向沟通,确保外部审计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执行,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参加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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