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德应)
本人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独立公正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丁德应,男,1977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复旦大学EMBA在读,现任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主任、静安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法律顾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政协上海市静安区委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同济科技、天元航材(营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高管提名、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沟通、视频会议、电话及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了高频、深入的日常沟通。除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外,本人还利用其他工作时间,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积极配合支持,不仅及时、详实地提供相关备查资料,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更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改进。切实保证了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防范及监督制衡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审计成果,并结合公司当期业务发展和内控运行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建议。通过持续的沟通和督导,推动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风险防范屏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更换了年审审计机构。本人高度关注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安排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双向沟通,确保外部审计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执行,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参加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2024年度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发展计划做出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