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湧,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
博士,副研究员。曾任职于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民生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等。现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同时担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直接持有上海临港 10,000 股,本人没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会。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主动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张湧 7 7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能力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作为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战略发展目标、ESG 发展目标提出建议,审阅了公司 ESG 报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事前沟通和审议,并提出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联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开展现场办公,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情况,通过会前审阅资料、会后跟踪执行进度,督导董事会决策事项落实。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服务保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公司积极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汇报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事前沟通与交流,主动征求、听取我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2025 年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过程中,认真审阅有关报告及相关资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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