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原清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
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浦东计算机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电话局发展总公司、上海市电话局、上海市电信公司等。先后担任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现担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光电子行业协会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参与讨论各项议案内容,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原清海 7 7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薪酬方案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经营情况等事项保持沟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现场办公,并通过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予以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通过发送董事、高管学习材料、安排相关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行业近况及最新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
条件。
三、2025 年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披露了定期报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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