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
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300 人,注册会
计师 2,52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客户共计 770 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 50.00 亿元。2025 年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项目成员在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在审计工作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专项沟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
(三)2026 年 4 月 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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