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欣,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明尼苏达大学金
融学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等职务。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同时担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会。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主动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陈欣 7 7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重点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重大风险等事项,从专业角度审慎尽责地发表了专业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及与公司提前充分沟通,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本人能充分知晓及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对所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5 年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有关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听取公司详细汇报,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按时完成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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