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胜友)
本人身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理念,坚决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勤勉且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提出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情况
何胜友,男,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松江区小昆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正处级),松江区小企业发展办公室、私营经济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党工委委员,松江区经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粮食局局长,松江区经委党组书记、主任,松江区经委调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并能够保证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均出席参加。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现场出席参加,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7 日,本人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度总裁履职情况及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其他高管考核及专项奖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管考核及绩效应用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长薪酬的建议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三)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及时向公司董秘办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情况、e 互动提问及回复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长 17 天。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等会议,认真参与各项会议,事前审阅、亲自出席、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帮助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与内控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利用出席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等机会,认真听取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并与经营层展开充分交流,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详情;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利用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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