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 100,000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
投资种类 益凭证、基金等风险等级不高于 R2(含 R2)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
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拟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通过合理的风险投资运作,盘活存量闲置资金,获取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该项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以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等风险等级不高于 R2(含 R2)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批准额度内由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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