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5-010”“2026-047”临时公告的
后续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24,940,646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
庭审理,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
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
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乌鲁
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案件已由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 年2 月22 日披露的“2025-010”号临时公告)
2026 年5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5)新 0107 民初 59 号民事判决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5 月30 日披露的“2026-047”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上诉期限内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民事上诉状,并已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上诉请求:
1.撤销(2025)新 0107 民初 59 号民事判决,改判:(1)被上诉
人向上诉人支付工程款17,730,467.6 元;(2)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
自2019 年12 月31 日起暂计至2026 年4 月1 日止的利息3,934,925.1
元,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上诉人支付自2026 年4 月2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建立水稳拌合站损失2,000,000 元;(4)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宕工费 2,000,000 元。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标的:18074596.2 元(二审主张17,730,467.6 元+3,934,925.1元+2,000,000 元+2,000,000 元-一审支持本金6,131,593.25 元-一审支持利息1,459,203.25 元=18074596.2 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二审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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