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
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应遵循系统性思维、整体推进
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
职责包括: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结合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当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制定并持续完善市值管理办法,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实际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及相关措施,综合运用长效性、市场化激励及薪酬机制,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与市场表现。
第六条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
应当积极督促经营层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
体职责:
(一)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经营成果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二)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市值管理方案;
(二)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三)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四)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负责信息披露和市值监测;
(六)负责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其他有关市值管理的工作。
第十条 公司其他部门和下属各经营单位应当全力配
合,在各职责范围内落实市值管理的具体要求,共同提升公司质量。
第四章 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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