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4 16:31:40 股吧网页版
600856: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50.03%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5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1-20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50.03%股权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50.03%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9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拍卖通知书》(2019)浙执 27 号,对“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持有的“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泓海”)50.03%的股权进行拍卖,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内容等有关事宜已在阿里拍卖官网公示,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青岛中天持有江苏泓海股权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名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拍卖

通知书》(2019)浙执 27 号。因“嘉兴盛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盛天”)与青岛中天、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初 4 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青岛中天及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嘉兴盛天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 1,988,850,860 元及利息。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青

岛中天持有江苏泓海 50.03%的股权进行评估。前述股权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2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67.64d02175Z9osyi)。

拍卖标的: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50.03%股权。评估价:5472.08 万元,起拍价:5472.08 万元,保证金 300 万元,增价幅度:10 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江苏泓海相关介绍

江苏泓海为“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 LNG 储配站项目”(以下简称“江阴 LNG 项目”)的实施公司,江阴 LNG 项目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投入金额为 116,084.85 万元。2017 年 10 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

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变更江阴 LNG 项目部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华丰中天”)的 55%的股权并增资。具体实施方式是公司以 50,600 万元收购标的公司 55%股权,并为收购后的标的公司增资 5,500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此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为 56,100 万元。变更江阴 LNG 项目部分资金用途后,用于江阴 LNG 项目的资金调整为 59,984.85 万元。

“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调压计量站及配套管网项目”(以下简称“江阴配套项目”为江阴 LNG 项目配套项目,承诺投入资金为 5,000 万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因该项目为江阴LNG项目的配套项目,需与江阴LNG项目同时完工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阴 LNG 项目尚未投入金额为 59,984.85 万元。该项目

陆域部分已完工 99%,尚未正式进行投产运营。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江苏泓海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总资产为 16.18

亿元,其中在建工程 12.10 亿元,其他应收款 1.62 亿元,无形资产 0.60 亿元,

其他流动资产 0.94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0.91 亿元;总负债为 13.26 亿元,其

中其他应付款 9.1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5 亿元,预计负债 0.78 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 2.92 亿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