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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0 17:35:03 股吧网页版
600856: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100020)

7/F, Building D, No.9, Dongdaqiao Road,Chaoyang Dist.,Beijing, China (100020)

Tel: 8610-58137799

Fax: 8610-58137733

法律意见书——中天能源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
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鉴于近期陕西省加强外地人员入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且宝鸡市需对入宝人员进行查验出行审批函,影响了外地股东及公司高管前来宝鸡参会,为保
护股东的安全健康,本次会议地点变更至北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变更召开地点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00,本次股东大会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 27 层

法律意见书——中天能源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董事长雷鹏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代理人由海涛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会议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段为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段为 9:15 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召集、召开、补充提案的提议人资格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一)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1 人,所代表股份共 152,622,951 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部分股东通过网络完成了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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