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26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 临 2022-030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2月25日,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或“被申请人”)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发来的(2022)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冬冬”或“申请人”)以被申请人经强制执行至今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面临大量诉讼和执行案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其存在实际经营以及外来投资合作意向,具备重整价值,破产重整更有利于维护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向青岛中院申请对青岛中天进行破产重整。
法院裁定受理北京冬冬对青岛中天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法院正式受理对青岛中天的重整申请,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青岛中天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核心资产将会丧失,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亿元至-7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2022年2月25日,青岛中天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以青岛中天经强制执行至今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面临大量诉讼和执行案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其存在实际经营以及外来投资合作意向,具备重整价值,破产重整更有利于维护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向青岛中院申请对青岛中天进行破产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
住 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温泉村山口1号院5号楼120-10
(二)申请人对公司债权情况
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青岛中天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2019)京0108民初1674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青岛中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冬冬前期协调工作费用5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作出(2020)京0108执1519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青岛中天情况概述
1、公司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66725929N
3、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黄博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山办事处西九六夼村1680号31号楼8户1-2层
7、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认购比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 24750 75%
京)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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