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4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2-036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
性公告(二十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6)。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1010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 年 9 月1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尚未结案。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
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相关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 亿元至-78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7 月 11 日、8 月 3 日、8 月 10 日、10 月 19 日、
2020 年 5 月 19 日、2020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9-068、临 2019-079、临 2019-105、临 2019-108、
临 2019-146、临 2020-072、临 2020-087、临 2021-007、临 2021-041、临 2021-
051、临 2021-062、临 2021-11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涉诉违规担保本金总额为247,061.63 万元。
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公司分别于每个月定期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
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至《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十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二、解决进展情况及措施
(一)进展情况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因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邓天洲、黄博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安信托与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签订了 3.5 亿
元信托计划贷款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止,同
日,平安信托与公司、邓天洲、黄博分别签订了回购义务保证合同,2018 年 9 月12 日,平安信托与中天资产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调整后公司、邓天洲、黄博继续提供担保。因中天资产未履行合同约定,平安信托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向提起诉讼。2019 年 11 月 19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苏 01 民初 15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债权合法有效。因中
天资产延迟履行贷款、利息的还款义务,平安信托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向公司、
邓天洲、黄博发函催告,但其均未理会。平安信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中天资产未履行判决义务,平安信托向公司、邓天洲、黄博发函催告,但其均未理会。因此平安信托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
司提起诉讼。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民
事判决书》(2020)苏 01 民初 2801 号,判决公司对(2019)苏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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