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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4 17:33:19 股吧网页版
60085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5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2-037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
序、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

(一)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

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

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相同。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天内(即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按
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五)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现任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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