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5 年,作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83 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曾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海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备案中)、管委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证券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从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中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综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方面的约束制衡作用,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能,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做了大量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各董事会和股
东会,并表达独立意见。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本年应参加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周群洁 4 4 0 0 2 2
参会会议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第十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在所履职的历次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累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司持续顺畅地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工作时长。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汇报重要事项,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通过以上方式,我们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加强对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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