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任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届满,现将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世安,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执行董事兼党委委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CEO、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5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与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刘世安 11 11 0 0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作为主任委员组织召集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会议期间,本人对关联交易、调整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利率、担保、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审计稽查部汇报工作总结及内部审计计划,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提高风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持续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关注重点事项等进行探讨和交流,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有效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就关注的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市值管理等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密切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进展、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和内控运行等情况,通过多次门店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经营发展谏言献策。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交流;通过参加公司门店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进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状况;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2025年,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现场交流、门店实地调研等方式,本人累计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重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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